《天猫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则》修订 入驻满半年即可申请变更
9月12日消息, 为满足商家正常经营需求,提升商家经营灵活性,天猫将针对《天猫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则》进行变更。本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9月12日公示,将于2023年9月21日生效。
截自天猫规则中心
除医疗及健康服务下的医学美容、整形手术两个二级类目外,以下要求取消:1、符合以下任一要求的旗舰店可以申请主体变更:现主体和新主体具备同一控股股东或者同一实际控制人,且控制关系存续6个月及以上;新主体是品牌商体系内公司,且商标近6个月内未发生过转让;新主体为经天猫备案公示的星级运营服务商,星级运营服务商名单。2、符合以下要求的专卖店可以申请主体变更:现主体和新主体具备同一控股股东或者同一实际控制人,且控制关系存续6个月及以上。
申请变更店铺的入驻时间要求,从“入驻满一年”调整为“入驻满半年”。变更的频率从“同一店铺近365天内仅能变更一次”调整为“同一店铺近180天内仅能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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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以来,天猫还对《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天猫商品评价、销量特殊计算逻辑说明》、《天猫新品规则》进行了调整。
在天猫新品规则中,天猫对“运动户外”和“家居”行业的“当年当季时间周期”要求进行调整(若类目对应发品页面无“年份季节”必填属性则不校验),其他行业要求不变。
天猫将“运动户外”行业所有类目以及“家居”行业所属“居家布艺、居家日用、床上用品”类目的“当年当季时间周期”要求调整为:春季:上一年度11月1日至本年度5月31日;夏季:本年度2月15日至8月31日;秋季:本年度6月15日至12月15日;冬季:本年度8月1日至下一年度2月15日。
截自天猫规则中心
此外,天猫还在本月新增了买贵双倍赔服务规范。当消费者在天猫品牌旗舰店购买的服饰类商品带有“买贵双倍赔”标识时,若本商品价格高于特定平台同品牌旗舰店的同款商品的对比价格时,消费者可在48小时内提交有效凭证,经平台核实后,可获得相应差价的双倍赔偿。保障期为提交订单并支付成功后的48小时内。
规则显示,特定平台的品牌旗舰店的商品是指京东的品牌旗舰店、拼多多的品牌旗舰店、抖音的品牌旗舰店内同款商品的销量大于等于100件的同款商品(含品牌旗舰店的商城和直播间的货品);品牌旗舰店是指店铺名称含品牌词+官方旗舰店或品牌词+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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