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三轮车强制性标准:时速不得超过15km/h

电商报 2017-05-31 15:37:34
物流 2017-05-31 15:37:34 阅读 2037 评论 0
电商报讯 4月12日消息,国家邮政局日前公布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提出了技术要求,其中,规定快递三轮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意见稿中规定快递三轮车的整车质量应小于200kg,而修改之前整车质量最大为300kg,整车长度不得大于3000mm,整车宽度不得超过1000mm,整车高度则不能超过1400mm,快递三轮车若要安装可拆卸防雨篷,防雨篷上应该装有挡风玻璃和雨刷器,车厢顶部与左右侧面都不可有外凸物。

 
在车速方面,快递三轮车在4s内起步加速度以及最高倒车车速不得大于5km/s,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此外,标准中明确规定快递三轮车要有符合规定的快递标识、地方标识以及企业标识,标准还规定了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预留手持终端充电接口等内容,成本也会比在用的快递三轮车有所提高。相比在用快递三轮车,满足本标准规定的快递三轮车的价格大约高出4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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