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今年315正式出台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办法

电商报 2017-05-31 15:37:34
行业观察 2017-05-31 15:37:34 阅读 1736 评论 0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记者会时,围绕网络购物、网购投诉以及假货泛滥等日常消费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今年3·15出台《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

张茅表示,消费已经成为了拉动经济的主要动力,但总体消费环境仍存在许多问题,甚至存在大量的消费投诉。工商总局下一步将以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即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尤其是《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

张茅向媒体表示“《办法》将在今年“3.15”的时候正式出台,比如说,开封以后对质量引起变化的这些产品,要严格执行。当然有几种情况,像生鲜的不行,还有定制的西服,也不能退。”此外,还要加大宣传、普及、培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4.7亿网民进行网购 网络经济也是实体经济

张茅透露,我国目前拥有超过7亿的网民,其中有4.7亿网购。网购的营业额超过5万亿,同比增长26%,是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2.6%。

在张茅看来,线上线下的联合,对于促进生产、消费、流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网络经济特别是网购,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因为买东西买的是实物,它是一个新的流通方式,把消费者和生产者更好地连接起来。总体来看,这种新业态对于服务消费者,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第三方交易平台要负首要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切的法律法规都适合于网络交易”张茅表示,除即将出台的网上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外,工商总局还将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将有问题的网点和平台记录在案。

另一方面,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尤其是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上面有大量的小网店。“在目前这个阶段,第三方交易平台要负首要责任。既然在你的平台上销售产品,出了问题,首先你要承担责任。”张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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