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虚假交易 拒绝信用炒作

周兴 2017-11-02 17:25:07
2017-11-02 17:25:07 阅读 1657 评论 0

虚假交易,就是不真实的买卖行为。在淘宝中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的行为。

通常指卖家"信用炒作"、"刷钻"、"刷信誉"、"刷信用",产生的行为。

2017年10月3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审议稿,注重约束虚假交易行为,“刷单”等虚假交易行为最高罚款200万元。

第三次审议稿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能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否则将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现在淘宝网对虚假交易的处罚方式,据情节严重程度,有如下处理方式:

明显可见处罚并不严苛。单个商品多次进行虚假交易降权滚动也不会有多大影响,例如:A商品在1月1日、2日、10日分别被发现有虚假交易行为,则降权时间为39天。详细为:1日开始应被降权30天(即截止30日),2日开始应被降权30天(即截止31日),10日开始应被降权30天(即截止至2月8日),故该商品的降权日期为1月1日至2月8日,总计39天。即,单个商品第一次虚假交易降权30天,连续三次才降权39天。

而淘宝网上每年最后一天扣分清零。即除销售假冒商品外,本年度严重违规扣分未满48分的,于本年最后一天24时清零。扣分满48分以上的,才不予清零,维持查封账户的状态。

淘宝网主要是进行一些活动限制。如:某卖家于2017年11月2日因虚假交易扣12分,将于2017年12月31日24时清零。但是据“因虚假交易被违规扣分但未达48分的卖家及商品,自处罚生效之日起限制参加营销活动90天”,该卖家不得参与双11活动、双12活动、年终大促等。但依旧可以正常经营。

监管漏洞和处罚不严苛的情况下,利益的驱使造就了虚假交易的盛行。毕竟信用是排名的关键,尤其是中小卖家想脱颖而出,排名靠前,旁门左道也就随着市场的需求而滋生。

目前常见的虚假交易方式如下:

一、发布无实质交易内容的商品。即发布纯信息(减肥秘方、赚钱方法等)、免费获取或价格奇低的商品(免费商品、软件下载、电子刊物)、在搭配套餐等打包销售形式的宝贝描述中有明确表示仅部分商品会发货的文字内容。

二、交易形式。1.将一件商品拆分为多个不同形式或页面发布;2.将赠品打包出售或利用赠品提升信誉等;3.使用虚假的发货单号或一个单号重复多次使用;4.以直接或是间接的方式,变更商品页面信息、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或商品成交价格等;5.卖家限制买家购买虚拟物品的数量;6.在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三个类目中发布虚拟类商品时使用限时折扣工具;7.以换宝贝形式累积销量或人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修改原有的宝贝的标题、价格、图片、详情、材质等使其变成另外一种宝贝继续出售。

三、交易手段。1.卖家自己注册或操纵其他账号(如炒作团伙账号、亲朋好友账号、公司同事账号等),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2.卖家利用第三方(包括其他卖家)提供的工具、服务或便利条件进行虚假交易;3.其他非正常交易手段。

随着人们网络购物越来越频繁,对网络交易的安全性要求也随之提高。监管加码与有法可依将成为维护网络交易公平、健康的利剑。网络经营者也该认真反思,诚信经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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