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风险务必“腹死胎中” 监管剑指平台产品开发、业务开拓

子慕 2018-03-08 17:19:37
生活服务 2018-03-08 17:19:37 阅读 1266 评论 0

2018年3月8日消息,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一份互金风险官文件,在今日被媒体曝出。在这份名为《首席风控官制度》(下称《制度》)的函中,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从3月7日起,试行首席风险官制度,有效期三年。

《首席风险官制度》对平台首席风险官的定位,除了业务风险,即业务逾期及坏账风险的把控外,还需对平台在日常经营、业务开拓、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规风险与政策风险进行把控。

同时,以1亿元为标准,借贷余额小于1亿元的互金企业,应设立风险控制部门及负责人;大于1亿元的,将设立首席风险官。

此外,上述制度还划出4条红线,规定部分人士不得担任首席风险官。分别是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从事金融、法律、会计和审计相关工作不足5年;被纳入协会首席风险官黑名单;其它不适合担任首席风险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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