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协会发布《公约》,从业机构须公开相关风险

云合 2018-06-14 16:40:07
生活服务 2018-06-14 16:40:07 阅读 1030 评论 0

6月15日消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北京举办《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营销和宣传活动自律公约》签署仪式。

中国互金协会发文提示变相现金贷风险,重申平台要依法合规经营,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贷款业务。去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就已经先后出台文件,明确规范了现金贷等网络借贷行为的管理要求,加强对现金贷业务的监管并逐步化解形成的风险。

本次发布的《公约》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避免无风险、保本、保收益等用语误导互联网金融消费者。

据了解,现在仍有部分机构以虚假购物再转卖、手机回租等形式变相继续发放贷款,有的还在贷款过程中通过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房时抬高利率。少数平台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额逾期费用,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此前,手机回租形式最为猖獗,回租贷相关平台超过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人,大多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超过300%,有的甚至超过1000%。

随着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涉及广告违规活动滋长的不良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距离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互联网金融广告秩序,仍有许多结构性和机制性的问题需要解决。《公约》指出,从业机构不得在宣传营销活动中利用监管部门对互金业务的许可或备案等事实,为产品和服务提供增信保证,误导消费者。

从业机构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互联网,如需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从业机构开展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公开披露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预期处理信息,向消费者提示相关风险。

下一步,互金协会将配套推出互联网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相关标准,在更多维度对其进行精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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