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新成立营销公司引监管关注 深夜收监管工作函

鸣远 2019-05-09 11:41:03
零售 2019-05-09 11:41:03 阅读 1038 评论 0

5月9日消息,前几日,茅台集团揭牌成立了一家营销子公司,这个消息不仅使茅台股价大跌,还引发了股民的质疑和抗议。而近两日,该事件再度升级。茅台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监管工作函,要求该公司就茅台集团成立营销公司一事做出相关说明。

5月5日,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营销公司“)正式成立揭牌。按照官方宣布的,新成立的集团营销公司将重在“用好增量、管好存量、加强管控、统筹市场”,与社会渠道实现错位发展,与原有营销体系互为补充,共同构建顺应新时代形式、契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营销体系。

下一步,茅台集团营销公司将重点针对团购、商超等终端客户开展工作,实现与社会渠道错位发展,并以“稳市场、稳价格、稳预期”为近期工作主要目标,抓好布局规划、渠道建设和计划投放,切实保障茅台酒市场持续向好。

据天眼查显示,茅台营销公司的注册日期是4月30日,注册资金为10亿元人民币。董事长为原茅台酒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向平,总经理则由原茅台集团对外投资合作管理公司董事长王胜彬担任。公司下设业务物流客服部、自营网络管理部、终端事业部等6个二级机构。

但这一消息却引发了诸多争议,不仅使茅台股价大跌,还有有散户实名向上交所投诉,控诉贵州茅台涉嫌向大股东输送利益。这主要是因为此次新成立的营销子公司并不在上市公司体系内。

茅台集团全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A股上市的贵州茅台全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前者是A股茅台的大股东,持有近62%股份。这意味着,营销子公司份额的销量所获丰厚的利润直接归于贵州茅台大股东茅台集团所有,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东们则无法从中分得一杯羹。

随后5月7日深夜,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夜发布监管函称,请茅台就集团成立营销公司的主要考虑、拟开展的商业活动及具体经营模式、是否有经营上市公司茅台酒的计划,以及与此前营销体系调整之间的关系等作出公开说明。

目前茅台方面尚未回复。但综合来看,这无疑是茅台对渠道把控的又一举措。自去年其贵州茅台营销网络布局正经历调整,经销商数量有所削减。2018年末,茅台宣布取消100余家经销商的资格。并表示今后一段时期内,茅台酒将不再新增专卖店、特约经销商、总经销商。

而今年其高层就不止一次提出过要在营销工作上进行大变革。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在对贵州茅台2019年营销工作进行介绍时就表示,要对茅台酒增量部分将进行调控,通过扩大直销渠道来推进营销扁平化,包括与大型商超、知名电商等进行合作。

随后在今年4月,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平台悄然挂出了茅台酒两则商超、卖场公开招商公告。而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上市公司、商会,影响力较大的国家级商会等在内的九类团体机构,将成为主要合作对象。彼时业界解读其这一举动为,绕过经销商做直营,实行价格管控。

但如今茅台集团以10亿级的注册资本直接参与团购与商超的工作,也是其进一步加强对茅台核心资产的监管与市场管控的手段。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如何避免贪腐、内外勾结、渠道囤货,终端监管不力等问题也是茅台需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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