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新增渠道运营中心预售时效保障规范

鸣远 2019-06-05 09:25:05
零售 2019-06-05 09:25:05 阅读 2146 评论 0

6月5日消息,天猫渠道运营中心为保障消费者购物及后端服务的便利性,拟新增《渠道运营中心“预售”时效保障规范》,将于2019年6月11日正式生效。

据悉,预售时效保障,是指分销商在“渠道运营中心”上订购预售商品时,供应商承诺对其销售的预售商品,保障按线上订单显示的最晚物流送达日期的24:00前完成送货,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违约赔付。

同时,预售时效保障的履行标准须同时满足分销商订购商品为“预售”商品,且分销商在拍下后24小时内完成付款。

公告显示,供应商如果未能按时履行送货服务,分销商可在预约上门服务时间的次日起30天内线上提起投诉,渠道运营中心根据系统(订单或合同等)记录的预约时间和实际签收间进行判责,具体赔偿标准为:大件物流订单:5元/件,100元封顶;小件物流订单:10元/单。供应商授权天猫代为向分销商执行违约金支付,该违约金将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到分销商付款的支付宝账户中。

并且,分销商下单后如果双方因其他特殊原因另行修改预约时间产生纠纷,应提供相应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供应商向分销商支付违约金后,该预售时效保障服务的行为,则不再属于《天猫规则》中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

另外,若分销商与供应商有另行约定配送时间,且该时间与线上订单承诺的物流时间冲突的,则商家可按约定时间配送,无需提供预售时效保障服务;若分销商与供应商另行约定送货地址,且修改后的送货地址不在“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区域的,则供应商无需继续提供预售时效保障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如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的,供应商可不提供预售时效保障服务:

因分销商更改收货地址、地址不详、地址错误、联系不上、要求改期派送、拒收、无代收人、买家自提等原因导致商品延误配送、无法送达;

分销商指定的送装地址不符合送装条件(如政府机关、司法机构、军事管理区、军校、海关管辖区域等,或收件人学校、单位或住宅小区不允许送装服务人员入内,而无法送装的情形);

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误,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管制或中断(如天气原因等)、政府行为、邮政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大雾/大雨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类似事件;

滥用预售违约到货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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