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宁电商本月新增 5 条行政处罚 系苏宁和阿里的合资公司

鸣远 2019-12-31 11:48:35
零售 2019-12-31 11:48:35 阅读 1187 评论 0

12月31日消息,《电商报》获悉,天眼查数据显示,南京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12月新增5条行政处罚,多数与虚假广告、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内容欺骗消费者、违法广告等有关。处罚机关均为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猫宁电商公司的股权结构显示,该公司为重庆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的大股东为苏宁云商集团南京苏宁易购投资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第二大股东。

南京猫宁电商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为500万,法定代表人为侯恩龙。经营范围包括网络信息咨询;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厨房用具、日用百货、化妆品、家具的网上销售等。

据《电商报》了解,2016年10月18日,苏宁云商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南京苏宁易购投资有限公司将与关联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重庆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苏宁易购将与阿里巴巴分别出资5.1亿元和4.9亿元,持有猫宁电商51%和49%的股权。双方对财新记者表示,随着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战略合作逐步深入,双方认为有必要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更有效地整合双方资源。显然,阿里看重的是苏宁的线下资源,包括供应链、售后和物流,而苏宁希望阿里的大数据能力更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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