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家 “李鬼” 坐实?! 赔偿 1200 万,雷军揪心!

鸣远 2019-12-31 15:33:30
人物 2019-12-31 15:33:30 阅读 1141 评论 0

再过一天就是2020年了,偏偏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起让雷军揪心的事儿。

法院宣判米家侵权,小米不服即将上诉

12 月 30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进行了宣判。原告为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法院认定小米公司构成侵权,需承担 1200 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杭州联安维权合理开支 10.38 万元,共计 1210.38 万元。

“小米侵权”也因此上了热搜。雷军作为其创始人,他的态度备受关注。此消息刷屏后,米家“李鬼”之说甚嚣尘上。

看到这个宣判后,雷军显然对赔偿金额等问题极为不满。于是当日晚间,小米官方发表澄清声明,内容主要有两点。

首先,“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小米将继续在众多领域使用“米家”商标。举例来说,联安公司拿“面粉”只做面条,小米却用来做千奇百怪的“零食”。如果规定“面条”只能是联安公司做,那小米除了“面条”,还有很多地方可以用“面粉”的。这就是不影响“米家”继续使用的原因。

其次,不认同利润中提出的计算方法,计算方法的不同将直接导致赔偿金额的不同。一言以蔽之,赔偿的有点多,不服,我要上诉。

但事实上,无论服不服,米家“侵权”事实基本确定,最终只是赔偿金额的分歧。无论是侵权一类,还是十类,总之是侵权了。

米家,小米杂货铺的华丽转身

无论从创始人背景,还是企业知名度、体量等方面来比,联安公司与小米都不是一个层级的,其差别用“鸡蛋碰石头”来形容也不为过。

但联安公司胜诉,此举是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又一次标志性的胜利。根据判决书记载,联安公司注册“米家”的时间是2012年。

小米自称是2014年开始对“米家”商标布局,2015年4月开始申请。实际上小米“米家”品牌推出的时间是在2016年。

实际上,小米“米家”的前身就是“小米杂货铺”。2014年,小米的互联网模式成功验证后,雷军成为当时最成功的人。

一个人上了一个台阶后,总想再上一个台阶,这是奋进者的本性。“劳模”雷军肯定不会停下攀登的脚步,此时他开始考虑搭建小米生态。

在中关村的一次座谈会上,雷军看到桌上的插线板很难看,于是谈到了设计的重要性。当时就和一家插板企业合作成立了生态链企业,联合出品的插板出来后,大受市场欢迎。

于是雷军学习“无印良品”模式——没有商标,还很优质,开启了他在家电领域的小米生态链模式,于是小米电饭煲、净化器、安防产品等等都一拥而上。没有任何品牌溢价,靠的就是高品质、高性价比、高颜值获取市场。

但小米以手机起家,谈起小米,人们联想到的还是手机。此时随着小米生态链模式的崛起,小米产品越来越多,单品破百,于是有了“小米杂货铺”的说法。

为了解决品牌问题,雷军果断创立了另一个新品牌——米家,米家以设计起家,号称“做生活中的艺术品”。

米家,“设计”的一个失误

真正的艺术是容不得半点“侵权”的沙子。

雷军设计好了米家的模式之后,后面一系列的落地措施他是不可能亲力亲为的,但选人用人肯定要过他这一关。

申请“米家”商标的负责人不知在注册“米家”的时候是否留意到联安公司的“米家”商标,毕竟一个是2012年,一个是2015年,很容易查找对比。

如果他对知识产权能做到足够尊重,在申请之初就可以发现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协议的方式解决纠纷问题,何来今日之忧?

当时数万块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如今却被判赔偿1200万,真的是得不偿失,不得不说是品牌设计之初的一个失误。

或许谁也没想到2016年3月29日在北京发布的全新生态品牌“米家MIJIA”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就。雷军创立米家后,这个既跟“小米”有关,又跟“家用电器”有关的词汇开始发力。

雷军给米家品牌的三项使命是:做生活精品、做AIoT智能化、做“高端产品、大众价格”。在这个使命的驱动下,米家秒杀众多电子、小家电品牌。雷军的小米事业版图扩大了一倍。

正是小米的大规模和“秒杀”,才让联安公司格外介意,因为这可能让不知情的消费者以为联安公司的“米家”产品都来源于小米“米家”,产生反向混淆,李鬼变李逵。

因此,无论从时间上的“恶意”注册,还是构成商标标识近似的“反向混淆”,小米的“米家”毕竟存在瑕疵。

上诉是目的?还是手段?

虽然“侵权”事实依据清晰,但对于赔偿金额分歧巨大。

小米侵权的商品销售渠道,除了米家APP外,还有天猫“小米官方旗舰店”,京东也有自营米家产品。

为确定赔偿金额,杭州中院要求京东方面提交被控侵权商品在京东平台上销售的数据,通过京东提交的发票进货价与京东网页上销售价(侵权商品的销售价)作对比,得出的结论是“京东销售涉案侵权商品的利润率约在30%。

京东作为一个中间商,利润达30%,那小米自营,一手货源,应该不会低于这个数,以此为基准,杭州中院通过其他数据算出了1200万的赔偿额。实际上,联安公司的诉求主张是7800万的赔偿额。

而小米官方的回应是:小米硬件综合税后净利润率低于 1%。这其中的分歧高达30倍,完全不可调和,小米决定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将及时提起上诉。

只是,这一上诉,问题的解决就不知猴年马月了。当年京东起诉阿里“二选一”案的一个流程就走了四年。

事实上,米家未来很有可能成为世界级的大公司,应该主动、积极解决双方争议,将有限的经历用到企业治理发展上,为雷军的大梦想而努力。

雷军从金山出来后,他有一个梦想,要改变中国制造业,于是小米诞生了;小米生态链模式成功验证后,雷军想要改变中国设计业,于是米家诞生了。

米家五年间拿了300个全球顶级设计奖项,不乏德国iF设计、美国IDEA设计和日本优良设计的最高奖项。

一个以设计为傲的企业,如果连一个知识产权纠纷问题都不能很好地解决,谈设计,谈创新,那不是让人瘆得慌吗?

雷军不是这样的人,小米更不是这样的企业,消除分歧,积极沟通,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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