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拟修订旅行用车类目商品管理规定

云合 2020-12-22 09:44:53
生活服务 2020-12-22 09:44:53 阅读 1764 评论 0

12月22日消息,《电商报》获悉,淘宝网 飞猪12月21日发布飞猪旅行集市旅行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变更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维护市场秩序,飞猪拟修订《飞猪旅行集市度假业务管理标准》、《飞猪旅行集市度假商品服务保障标准》、《飞猪度假特定争议处理标准》中旅行用车类目商品的管理规定。

公告显示,主要变更内容如下:《飞猪旅行集市度假业务管理标准》新增卖家未及时提供用车确认单的管理规定,每次扣A类1分;《飞猪旅行集市度假商品服务保障标准》将旅行用车类目商品的保障标准单独迁出,建立《飞猪旅行集市旅行用车商品消费者保障标准》,并修订“租车/租车自驾游”类目订单保障标准;《飞猪度假特定争议处理标准》新增“租车/租车自驾游”类目订单的争议处理标准,包括卖家与门店承诺退款费用不一致以有利于买家的标准做退款处理,因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故障需提前还车的,卖家应退还车辆未使用天数对应的租金。

该规则变更于2020年12月2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

淘宝网 飞猪还在12月21日发布关于关闭飞猪旅行集市境外玩乐套餐类目的公告,2020年12月30日开始,“境外玩乐套餐”类目将禁止发布新商品及编辑已发布的商品,并于2021年1月26日正式关闭该类目、下架卖家此前在该类目下发布的所有商品、删除该类目的相关管理规则。

声明:
  1. 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 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请勿发布不友善或者负能量的内容。与人为善,比聪明更重要!
讨论数量: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