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次将快递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王小孟 2021-01-18 10:32:13
物流 2021-01-18 10:32:13 阅读 1452 评论 0

1月18日消息,《电商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创新政策首次将快递员、网约车、外卖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快递从业人员由所在组织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这项利好政策将于4月1日起实施,试用期为2年。在试行期间,可根据评估情况动态调整适用的参保范围。为与国家相关试点衔接,对于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办法》明确国家出台相应规定后将从其规定。

《办法》提出,从业人员在多个单位从业的,各从业单位可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同时在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允许其他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同一月度内从业人员在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各单位均可为其缴纳该月度工伤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广东省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已依法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目前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3800万人,占全国比例约1/7,居全国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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