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影视和阿里软件签订 5.58 亿元影视剧售卖合同

周兴 2021-01-31 10:15:33
行业观察 2021-01-31 10:15:33 阅读 2628 评论 0

1月31日消息,《电商报》获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世纪”)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影视”)与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软件”)签订了影视剧售卖合同,累计金额为5.58亿元(含税)。

公告称,此次涉及的金额超过欢瑞世纪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据该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去年欢瑞世纪营业收入为4.5亿元。

关于阿里巴巴在影视方面的业绩上,《电商报》了解到,据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业绩报告,2020/21上半财年,阿里影业总收入约9.27亿元,同比上一年的15.01亿元下降38%。

《电商报》注意到,据中期业绩报告披露,阿里影业主营业务分别为互联网宣发、内容制作、综合开发。报告期内,内容制作业务录得收入为3.82亿元,同比上一年增长87%。录得分部业绩为盈利6627万元,过往期间录得分部亏损7503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财报还显示,未来,阿里影业将加强与阿里巴巴数字经济体其他产品矩阵之间的连接,继续提高电影和剧集的制作能力;同时加大对阿里鱼与创新业务的投入,建立为内容宣发服务的新媒体矩阵。

声明:
  1. 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 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请勿发布不友善或者负能量的内容。与人为善,比聪明更重要!
讨论数量: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