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直播带货平台产品质量开展行政指导(头条)

田宁 2021-03-16 16:35:15
零售 2021-03-16 16:35:15 阅读 1324 评论 0

3月16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提升直播带货平台产品质量组织开展了行政指导,并对直播带货平台提出相关要求。

针对直播带货发展中存在的产品质量不过关、虚假宣传、售后服务差、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等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在会上对此展开指导,并对该行业提出“提高质量意识”、“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消费者投诉通道”等六点要求。

会上,相关直播带货平台还发布了网络直播商品质量保障自律承诺,提出了保障直播商品质量、积极依法履行直播带货平台责任、规范商品营销宣传、完善直播交易售后保障机制等自律措施,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于3月15日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针对针对网络交易新业态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虚构交易、平台“二选一”等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

昨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答记者问,其中回答了有关“平台二选一”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平台实施的限制行为隐蔽性强,给监管执法增加了难度,为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做出一系列规定,对有效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平台经济良好竞争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直播带货平台相关要求包括:

一要提高质量意识,筑牢直播经济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二要做学法守法模范,落实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增强守法合规的自觉性,依法依规规范发展;

三要立行立改,各直播带货平台要迅速对直播带货产品质量进行自我对照和全面检查。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和带货主播,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同时要举一反三,防范其他质量问题发生;

四要争创“品质直播”,围绕强化平台内部产品质量管控,建章立制,并发挥信用的惩戒力和约束力,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

五要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及时回应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六要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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