蘑菇街调整入驻店铺名称命名规范 5月22日生效

云合 2021-05-19 11:32:53
零售 2021-05-19 11:32:53 阅读 1503 评论 0

5月19日消息,蘑菇街近日发布《蘑菇街入驻店铺名称命名规范》调整公示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针对本次调整《蘑菇街入驻店铺名称命名规范》,蘑菇街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4日进行了意见征集,该规则将于2021年5月22日正式生效,同时《蘑菇街品牌标签商家店铺名称命名规范》将在本规范生效之日起失效。

公告显示,调整后,通用店铺命名方面,店铺名称最短为3个汉字或者6个字符,最长不得超过15个中文汉字或者30个字符;店铺名称不能与已经在蘑菇街开通的店铺名称重复,如两个店铺同时申请同一店铺名称的,则依照申请在先原则审批开通,未通过审批的店铺需更换其他店铺名称重新提交申请。

品牌店铺命名方面,专卖店命名中,若企业商号与品牌名相同,则启用以下规则:品牌名+区域+专卖店;将注册商标或品牌名称用作店铺名称的一部分,如LV、ZARA、韩都衣舍等,则商家必须向蘑菇街提供该商标的注册证明或授权证明。

店铺名称需避免使用的文字、图形,包含但不限于:包含与其他网站、电商平台旗下频道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京东、淘宝、天猫、天天特价,试用中心,折800等),通用名称(如旅游、服装、电器)除外;包含蘑菇街站内任一产品或频道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蘑菇、海购、店铺、菇凉、牙牙、图灵、多多、优品、优选、免检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此外,店铺名称须在符合本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生效。蘑菇街保留根据法律法规或基于其他理由撤销审核或者调整店铺名称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蘑菇街近日密集调整平台规则,包括《蘑菇街网络服务协议》、《蘑菇街直播服务协议(主播版)》、《蘑菇街商品发布宣传规范》、《蘑菇街价格发布规范》、《蘑菇街主播违规行为处理规则》、《蘑菇街商家违规行为处理规则》、《蘑菇街商户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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