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5.25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王小孟 2021-06-01 10:34:12
物流 2021-06-01 10:34:12 阅读 1072 评论 0

6月1日消息,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邦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约 5.25亿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约5.23亿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0.1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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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2号),公司向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957,470股,每股发行价为9.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3,999,999.9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214,957.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785,024.8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和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16Z0008号和容诚验字[2021]216Z0009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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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1,400.00万元(含人民币61,4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转运中心智能设备升级项目、I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分别拟投入募集资金5041.5万元、10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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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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