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盟集团:未赎回2020年可换股债券可于7月6日-9日转换为股份

王小孟 2021-07-06 18:07:59
B2B 2021-07-06 18:07:59 阅读 1494 评论 0

7月6日消息,微盟集团发布公告,现有发行人(Weimob Investment Limited)及本公司订立有关建议转换要约的交易经办人协议,双方拟允许2020年债券持有人于2021年7月6日下午四时三十分(香港时间)至2021年7月9日下午十一时正(香港时间)之间的任何时间,将其持有的2020年可换股债券转换为股份。于本公告日期,未赎回2020年可换股债券的本金额为1.35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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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未赎回2020年可换股债券以每股6.72港元的换股价进行悉数转换,则未赎回2020年可换股债券将可转换为156,424,285股股份,佔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的约6.43%及本公司因发行转换股份而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的约6.04%。在转换未赎回2020年可换股债券后,将予发行的转换股份将在所有方面与相关转换日当时已发行的股份享

有同等地位。

根据公告,现有发行人发行1.5亿美元1.50%于2025年到期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可换股债券(股份代号:40218;ISIN: XS2168615313),2020年可换股债券将于2025年5月15日到期。2020年可换股债券的转换权自2020年6月25日起已可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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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行2020年可换股债券起及直至本公告日期,该公司已收到2020年可换股债券部分债券持有人有关行使本金总额为1440万美元的2020 年可换股债券所附转换权的转换通知书,并已完成转换结算。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根据2019年一般授权可发行的股份数目为158,648,573股。转换股份将根据2019年一般授权发行,且毋须经本公司股东另行批准配发及发行转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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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盟集团在公告中表示,建议转换要约旨在进一步优化本公司资本结构。2020年债券持有人的转换将加强本公司的资本和储备,降低负债水平及消除再融资风险。

此外,于刊发本公告时,本公司并无就建议转换要约接获任何意向,因此,建议转换要约未必会如期落实,甚至根本无法落实。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于买卖现有发行人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将于必要时根据上市规则刊发有关建议转换要约之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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