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调整扰乱市场秩序实施细则 8月5日生效

云合 2021-07-29 18:11:34
零售 2021-07-29 18:11:34 阅读 194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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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消息,天猫平台7月29日发布关于扰乱市场秩序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维护和营造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确保会员权益和平台的良好经营次序,天猫将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规则与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7月2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8月5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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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变更后,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包括:以任何方式刻意规避淘宝的各类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直接或间接地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破坏其他会员正常经营秩序。

其中,间接系指指使他人采取上述方式扰乱市场秩序。如何认定商家的“指使”行为:淘宝基于各类有效线索并结合大数据原理及技术,会从实施动机、账号特征、交易行为、高度盖然等多个维度进行排查、分析,并经综合判断后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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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还包括: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或使用淘宝或淘宝合作第三方的官方资源,举例:会员以任何方式参与红包、政府消费券套现;以任何方式传播不实信息侵害平台权益的,举例:卖家因自身管理不善导致泄露买家信息,为逃避责任,散布消息称该信息泄露为淘宝系统漏洞等原因导致。

日前,天猫平台还发布关于《天猫药品和医疗器械特殊管理规范》的调整公告,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安全用药,天猫将对《天猫药品和医疗器械特殊管理规范》进行调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7月28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8月3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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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药品和医疗器械特殊管理规范》变更后,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天猫将删除商品,每次扣严重违规六分;情节严重的,扣严重违规四十八分:商家发布超出其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备案范围的商品;页面信息的商品资质与实物不符,如页面信息展示该商品医疗器械或药品相关资质,实物商品不是医疗器械或药品,或实物商品证号资质与页面信息不符的;商家销售的药品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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