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引导平台企业、物流、快递等各类主体到乡村布局

王小孟 2021-11-18 14:21:17
物流 2021-11-18 14:21:17 阅读 1167 评论 0

11月18日消息,11月1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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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农村电商主体上,《指导意见》要求引导平台企业、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主体到乡村布局,完善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坚持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原则,在促进工业品下乡的同时更加聚焦服务农产品上行,依托益农信息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快递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农家店等经营主体发展电商末端服务网点。依托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优质电商直播平台、直播机构和经纪公司,发展直播卖货、助农直播间、移动菜篮子等,培育农民直播销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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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农产品供应链上,《指导意见》明确建设产地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集中打造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配备智能化设施设备和质量追溯设备,鼓励使用“一品一码”、“一捆一码”、“一筐一码”等追溯技术设备。

此外,提升农产品产地流通效率,创新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模式和运营机制,鼓励电商企业在产地建设一批田头市场,推动国家级、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开展农产品线上批发、零售和产销对接等活动,进一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

建设农产品县级集散配送中心,打造出村进城枢纽,提升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完善网销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品控分拣、打包配送、统配统送等功能。建设产地初加工服务站点,开展农产品分等分级、预冷仓储、包装等服务,整合快递物流等现有条件,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format-jpg建立运营服务体系上,《指导意见》明确提升电商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乡村网络站点优势,以低成本、简便易行的方式,与县级仓储物流节点有效衔接,构建网销服务体系。培育网络新零售,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培育零售电商、批发电商、分销电商以及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模式,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全网营销体系。注重线下渠道维护,与休闲体验相结合,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直营店、体验区,用网络营销带来的知名度促进线下销售。

搭建平台载体上,《指导意见》强调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有机衔接,以项目建设带动农业多种功能拓展。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水平,配齐原料生产、精深加工、体验展示、物流配送等设施,打造一批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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