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公布 带货主播成正式工种

曾禾 2021-12-02 10:09:48
行业观察 2021-12-02 10:09:48 阅读 940 评论 0

format-jpg12月2日消息,11月25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此后,带货主播将成正式工种。

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提到,对互联网营销师要求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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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互联网营销师职业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

其中,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三个工种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平台管理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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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6.38亿,占网民整体的63.1%。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3.84亿,同比增长7524万。

值得一提的是,淘宝网12月1日发布关于《主播发布违禁信息的实施细则》变更的公示通知。

该通知称,为了进一步完善对主播发布违禁信息的管理,淘宝直播将对《主播发布违禁信息的实施细则》中“发布违禁信息”具体包含信息的情形进行补充。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12月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12月8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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