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市场监管局:“线上”团购套餐不得捆绑销售

林月 2021-12-03 13:31:16
行业观察 2021-12-03 13:31:16 阅读 1340 评论 0

12月3日消息,据满洲里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满洲里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出通告,要求全市开展线上销售的经营业者,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团购套餐价格行为。

满洲里市场监管局提出三点要求:不得捆绑销售、“线上”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线下”、不得哄抬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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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显示,适用“线上”团购套餐的重要民生商品包括米、食用油、面粉、肉、蛋、菜、奶、调料、水果、日常生活用品等满足消费者最基本的必需消费品,经营者制定“线上”团购套餐品类应该符合实用、经济、急需的原则,非消费者必需消费品不得列入“线上”团购套餐进行捆绑销售。

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线上”团购套餐除标示总价外,内含商品应分别标价,且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数量或重量)、销售价等,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一并标明。有“线下”门店的,“线上”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线下”门店同类商品标示价格。

此外,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满洲里市场监管局表示,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对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经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告诫立即改正的违法行为,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对于相互串通操纵价格、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日前,满洲里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了海报,从严打击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严禁经营者囤积居奇;强制搭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严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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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3月,部分社区团购企业利用资金优势,大量开展价格补贴,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橙心优选)、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多买菜)、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等四家社区团购企业分别处以1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会)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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