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于2022年1月起施行

林月 2021-12-14 13:16:50
行业观察 2021-12-14 13:16:50 阅读 1735 评论 0

12月14日消息,据汕头日报报道,汕头市制定出台《汕头经济特区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format-jpg

据了解,2019年,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建设。近年来,以“互联网+外贸”为特征的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快速发展,汕头由于缺乏相关的制度供给,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体制机制障碍。该《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支持中国(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

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汕头市进出口596.7亿元,同比增长10.6%。其中,新业态进出口约247亿元,同比增长接近20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进出口增长约7.6个百分点;1-9月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约为240亿元,同比增长7倍。

format-jpg

经汕头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和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条例》具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坚持改革创新,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三是彰显汕头元素。

format-jpg

《条例》主要内容分为四大部分,一是关于跨境电商特色发展,二是关于跨境电商要素保障,三是关于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四是关于跨境电商监督管理。

在跨境电商特色发展和要素保障方面,《条例》要求跨境电商综试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复制推广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改革创新机制,实现联动发展;鼓励纺织服装、化工塑料、工艺玩具、印刷包装等传统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推动上下游关联企业间供应链深度融合,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等。

在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和监督管理方面,《条例》指出,推动完善跨境电商平台基础设施与物流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融入境外零售体系;优化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机制,建立标准化便利化监管流程;形成适应特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数据统计制度,定期发布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汕头市探索创新“保税+实体新零售”新模式,粤东首个跨境电商“前店后仓”项目于5月29日正式启动;10月,汕头综保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正式落地;11月,汕头综合保税区宝能国际供应链物流中心开园,能够满足30家商贸、物流企业仓储物业租赁、仓配一体化等业务需求。

format-jpg

声明:
  1. 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 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请勿发布不友善或者负能量的内容。与人为善,比聪明更重要!
讨论数量: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