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纳费用

宋妤 2022-01-26 17:37:46
行业观察 2022-01-26 17:37:46 阅读 1467 评论 0

1月26日消息,近日,四川省人社厅会同省邮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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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将协作配合,加强对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的督导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力争尽快实现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全面覆盖,并鼓励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方式,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险权益。

《通知》还明确,在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方面,统一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确定缴费基数,以0.4%为缴费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实施过程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适时调整。快递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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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月上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工作原则、参保范围和计缴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通知》指出,在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中应把握四个原则。一是支持行业发展,聚焦解决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问题,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规范企业用工,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并参加社会保险,促进企业间开展公平竞争;三是创新工作方式,适应行业特点简化优化流程,提升保障效能;四是兼顾市场公平,统筹处理企业发展和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的关系,鼓励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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