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将发放300万元消费券

金江 2022-02-11 16:37:55
生活服务 2022-02-11 16:37:55 阅读 875 评论 0

2月11日消息,据德州市发展改革委消息,为贯彻落实德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助企开门红”政策部署,2022年2月13日至3月13日期间,德州将由市级财政承担发放300万元消费券,以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首批消费券将于2月13日上午10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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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消费券的领取范围面向德州市民和在德市外人员。优惠券面值种类分别为10元、20元、50元、100元四种。其中,每单消费50元以上可用10元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100元以上可用20(或10元)元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50元(或20元或10元)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300元以上可用100元(或50元或20元或10元)消费券1张。

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用户登录德州地区“云闪付APP”平台后,在首页“本地专区”-“更多”-“德州市惠民助企消费券”栏目下领取消费券或在首页“本地专区”-“政府消费券”栏目下领取。300万元消费券共发3批次发放,分别为2月13日、2月23日、3月3日的每天上午10点。消费券在投放日限量限额发放,每人每种面值各限领取一次,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核销日期截止到3月13日,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

据悉,使用规则方面,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核销。用户在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单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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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此次参与的企业为全市范围内择优选择参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文旅主管部门推荐,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审核后确定参与企业。根据要求,参与企业应符合经营手续齐全,无不良信用、风险交易等负面记录,活动期间每天均营业等条件。

同时,企业及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向违法违规企业索回相应损失并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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