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印良品诉争无印良品商标无效被驳回

风絮 2022-03-01 15:07:33
行业观察 2022-03-01 15:07:33 阅读 1171 评论 0

3月1日消息,今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案号为(2021)京73行初4926号。

format-jpg

原告良品计画表示,“無印良品”为原告独创的未注册商标,原告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原告在床单、被罩等商品上通过定牌加工方式使用了“無印良品”商标,且在 1998 年标有“無印良品”商标的商品进入了中国大陆的市场流通领域,原告的“無印良品”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原告在先使用“無印良品”商标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原告与第三人为同行业经营者,第三人对于原告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应当知晓,第三人在实际使用诉争商标时具有摹仿、攀附原告的恶意。

原告良品计画还表示,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了原告的在先著作权,“無印良品"系日本著名设计师进行设计,且并非固有词汇亦非常用表达,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文字作品。第三人具有原告在先文字作品的可能性。诉争商标与原告在先文字作品构成实质性近似,构成对原告“無印良品”的剽窃。

format-jpg

format-jpg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诉争商标与原告主张的“無印良品及图”不构成实质性近似,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無印良品”商标已达到消费者熟知的程度,因此裁定维持诉争商标。良品计画不服,诉至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無印良品”作为四字词语不能构成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且诉争商标与原告所主张1980年已在日本报刊发表的“無印良品及图”不构成实质性近似,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没有损害原告的在先著作权。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被诉裁定事实清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声明:
  1. 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 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请勿发布不友善或者负能量的内容。与人为善,比聪明更重要!
讨论数量: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