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2021年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2万件

拾枫 2022-03-15 13:48:03
行业观察 2022-03-15 13:48:03 阅读 2010 评论 0

3月15日消息,北京消协今日发布2021年消费投诉数据。2021年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9990件,办结37355件,投诉办结率93.41%,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47097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51.08万元。与前年同期相比,投诉量降低47.15%。

96315热线登记消费投诉37967件,办结26796件,投诉办结率70.58%,挽回经济损失1145.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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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诉性质来看,2021年,该市场合同类投诉排第一位,与2020年相比投诉占比有所上升,从35.97%上升至50.09%;其他质量、售后服务、价格、虚假宣传等问题的投诉占比较2020年均有所下降;而安全、人格尊严、计量等问题的投诉占比较2020年有所上升。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合同20032件,占50.09%;质量6451件,占16.13%;其他6159件,占15.40%;售后服务3420件,占8.55%;安全1182件,占2.96%;价格1177件,占2.94%;虚假宣传805件,占2.01%;人格尊严435件,占1.09%;假冒192件,占0.48%;计量137件,占0.34%;其中,合同、质量、其他、售后服务、安全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format-jpg2021年,北京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商品类投诉9779件,占投诉总量的24.45%;服务类投诉30211件,占投诉总量的75.55%。服务类投诉数量连续多年超过商品类投诉,2021年服务类投诉数量已经超过商品类投诉数量的3倍。

在所有商品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2285件,占5.71%;食品类2043件,占5.11%;日用商品类1761件,占4.40%;服装鞋帽类1536件,占3.84%;交通工具类675件,占1.69%;首饰及文体用品类546件,占1.37%;房屋及建材类474件,占1.19%;烟、酒和饮料类286件,占0.72%;医药及医疗用品类162件,占0.41%;农用生产资料类11件,占0.03%;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日用商品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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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服务类投诉中,教育培训服务10619件,占26.55%;生活、社会服务类6094件,占15.24%;销售服务5046件,占12.62%;互联网服务2847件,占7.12%;公共设施服务2496件,占6.24%;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734件,占4.34%;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331件,占0.83%;旅游服务300件,占0.75%;其他商品和服务246件,占0.62%;邮政业服务220件,占0.55%;金融服务186件,占0.47%;电信服务55件,占0.14%;卫生保健服务27件,占0.07%;保险服务10件,占0.03%;其中,教育培训服务、生活、社会服务类、销售服务、互联网服务、公共设施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2021年投诉数量达到100件以上的企业品牌(含关联企业)有32个,均为互联网企业,总投诉量达到19482件,占到总投诉量的51.31%。主要涉及网络购物、在线旅游(预定机票、酒店、景区票等)、直播带货、网约车、教育培训等网络消费领域,其中网购物流配送、货不对版、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假冒商标、网络约车等问题相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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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2021年,全市消协系统受理教育培训服务的投诉10619件,与前年相比减少5616件,投诉降幅较大,但投诉占比仍然较大,占服务类投诉的26.55%,为服务类投诉中的第一大问题。

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有:一是商家不按约定提供服务,受疫情和“双减”政策影响,有的商家无法维持经营;二是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问题,如虚假宣称合作办学、虚假承诺“保过”等;三是职业类培训,承诺与实际不符(承诺考不过退款,实际不退,或者承诺提供代报名,实际未提供);四是线下培训因疫情改为线上后,消费者要求降低收费标准、变更培训内容或要求退费,培训机构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有的要扣除较高费用,消费者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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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共受理合同类投诉20032件,占投诉总量的50.09%。其中,日用商品类、房屋建材类、食品类等合同纠纷明显增多。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有:一是商家未按约定履行;二是提供商品与收到的不符;三是物流配送中未按约定时间送货,物流配送不送货上门或不通知收货方等;四是消费者预定机票,由于无法正常消费,要求退定金或预付款遭到拒绝,或被要求扣除过高费用。

在商品类投诉中,食品类投诉数量较前年有所上升。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食物出现变质、霉变、过期等卫生安全问题;二是部分网购食品属于三无产品;三是一些食品商家围绕健康炒作概念,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比如宣称零糖、零脂肪等,实际情况却与之相反;四是把拼接肉、调理肉冒充原切肉、纯肉,有机食品来源不明等;五是餐饮场所卫生条件差、餐具不洁,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消费者用餐后出现集体腹痛腹泻、呕吐等不适症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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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受理预付费类消费投诉(含教育培训)共计9342件,解决率70.98%,挽回经济损失541.69万元。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商家以打折优惠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预付费服务,将预付款转变为积分形式,变相限制消费者使用和退费;二是消费者交费后,商家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使用的产品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三是部分商家倒闭、易主、变更经营场所,债权债务不做妥善处理,消费者无法继续享受服务,又无法退回剩余款项。

2021年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2070件,占比58.13%。其中网络直播带货类投诉较前年明显增多,主要涉及提供商品与收到不符、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假冒商标、虚假宣传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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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2021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出以下建议与提示:

消费者在线上网购消费时,建议选择正规平台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谨慎点击非正常弹出的购物网站链接;使用安全支付方式进行付款,不要轻信或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购买重要商品收货后尽量当场验货,查看实物商品是否和网站商品图片描述一致。

消费者应谨慎选择预付卡或储值卡消费。购买前,要确认自己是否需要此类服务,理性消费。如办理预付卡,要签订合同,尽量降低预付额度,缩短使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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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尽量购买距离生产日期较近的食品,不要通过网络购买生食、冷食类风险较高食品。外出用餐要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餐具清洗消毒达标的餐饮企业。网上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食品颜色、气味是否正常。

消费者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生活消费知识。一旦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收集好有关消费凭证及证据,与商家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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