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永辉超市因所售豆角“克百威”农药残留超标被罚5万元

金江 2022-03-23 14:24:37
零售 2022-03-23 14:24:37 阅读 1621 评论 0

3月23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广州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天河都市广场分店日前因所售豆角农药残留超标被罚5万元。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天市监处罚﹝2022﹞00019号)显示,2021年11月11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天河都市广场分店司经营的“豆角”(购进日期:2021-11-11)食品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12月06日,抽样检验机构签发《检验报告》(编号:NO:食监2021-11-3256),该报告载明被抽检样品“豆角”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克百威,mg/kg,标准指示:≤0.02,实测值: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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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广州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1995年成立,注册资本2.1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林烜。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广东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和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两者持股比例分别为96.67%和3.33%。广东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后者持有前者50%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5月份,广州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天河都市广场分店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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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近日,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兴越路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新增一则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生产的产品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之规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清洁墨鱼属于销售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500.01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67.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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