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局发布疫情期间电商经营活动合规警示

李伊 2022-04-13 18:07:25
行业观察 2022-04-13 18:07:25 阅读 1611 评论 0

4月13日消息,据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结合近期投诉举报及舆情反映情况,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日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合规警示。该警示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范要求。

首先,企业要把控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问题,不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商品。同时,经营者需对销售商品进行严格消杀、检测、存储和运输,保障物流期间商品的安全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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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企业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不得对商品来源、质量、功能、销售状况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尤其是不得缺斤少两、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第三,企业应依法进行拉新促销活动。尤其是疫情期间,不得实施不适当的拉新活动或区别对待行为,不得对独立商品(非团购商品)不合理限制最低购买数量以进行强制搭售。

第四,企业应确保依法按约履行配送货义务。不得随意取消订单或更换商品,如有特殊原因应在发货前提前告知消费者,并提供退单、退款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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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企业应规范套餐、盲盒等商品销售。为避免消费纠纷和争议,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谨慎通过盲盒形式销售商品。

第六,企业应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严防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杜绝经营者发“疫情财”的情况出现。

最后,企业应加强对外卖等电商平台配送骑手的管理。采取措施加强跑腿、代买等服务收费管理,制止骑手恶意加价等不当行为;加强骑手出行管理和安全保障;严格骑手注册审核及发放通行证、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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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今日,上海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表示,目前,市商务委、邮政、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将对快递费和跑腿费价格明显上涨问题,联合采取措施,并进行依法规范。

此外,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对个别假借团购之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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