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网约车聚合平台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拾枫 2022-05-25 13:27:26
生活服务 2022-05-25 13:27:26 阅读 1887 评论 0

5月25日消息,近日,由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标准化协会审查立项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信息聚合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已经正式形成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规范》于今年年初正式立项,由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作为主编单位,滴滴出行作为第一起草单位,携程用车、妥妥E行等网约车平台企业以及山西省网约车协会、广东省汽车租赁协会作为参编单位,共同启动《网约车信息聚合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format-jpg

本标准将出租汽车信息聚合平台经营者界定为“依托互联网技术整合出租汽车供需资源,为乘客与线上约车平台(含网约车平台和巡网融合平台)提供交易撮合及居间服务的企业法人”,系国内首次对出租汽车聚合信息平台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聚合信息平台的“入驻商”“相关方”范围进行了界定,明确了符合本标准意义的出租汽车聚合信息平台的基本条件,进而对其设立条件、日常运营要求、相关方管理、乘客服务、服务能力、投诉处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特别在信息聚合平台基本能力、入驻商准入准出、价格公示、安全应急保障、投诉处理分工等方面作了特别细化规定。

format-jpg

值得一提的是,标准立项名称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信息聚合平台运营服务规范”,但在3月份的专家咨询会上,多位专家提出,为适应当前巡游出租汽车及预约出租汽车均有通过聚合平台运营的现象,且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推进巡网融合改革指导精神,建议调整为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聚合平台运营服务规范的团体标准。

因此,公开征求意见稿名称为“出租汽车信息聚合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将网约车信息聚合平台同时开展的巡游出租汽车约车业务同时纳入规范范围,以体现出租汽车行业的巡网融合改革成果。

format-jpg

《规范》提出,日均订单量超过30万单的聚合平台应当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

《规范》明确,聚合平台经营者应杜绝强制授权、过度授权和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产生的网约车订单相关数据应接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另外,在信息获取权限与范围内,除正常经营行为必须外,聚合平台经营者不得违法收集或滥用驾驶员或乘客个人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还提到,聚合平台对入驻商营运价格进行监测,对单价显著低于当地巡游车市场价格的入驻商予以公示。

format-jpg

除此之外,聚合平台应建立乘客投诉冻结机制,对符合投诉冻结规则的驾驶员,应在24小时内告知入驻商并要求暂停该驾驶员服务。聚合平台可根据用户投诉、服务评价等结果,依托第三方行业协会设置黑名单,并有权先行拦截黑名单上的驾驶员及其车辆接单。聚合平台与入驻商可针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驾驶员开展评估,共同制定相应的封禁策略。 

声明:
  1. 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 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请勿发布不友善或者负能量的内容。与人为善,比聪明更重要!
讨论数量: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