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拟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风絮 2022-10-15 10:22:19
物流 2022-10-15 10:22:19 阅读 3972 评论 0

10月15日消息,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10月14日发布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显示,圆通速递于10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6.0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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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为,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监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人员,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0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赵海燕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赵海燕作为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局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6.0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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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表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本次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圆通速递指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工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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