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国际将于11月23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

宋妤 2022-11-02 12:07:03
物流 2022-11-02 12:07:03 阅读 2986 评论 0

11月2日消息,圆通速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发布公告,将于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二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39号宏天广场办公大楼22楼2208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无论有否修订)为普通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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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其一,谨此批准本公司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订立的总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于截至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以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日的通函中所载列的方式,提供国际快递及包裹服务及/或空运及海运服务的采纳经修订年度上限。

同时,谨此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或由董事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士,进行及签立彼全权酌情认为就执行经修订年度上限以及其项下,拟进行之其他事宜或其附带事宜而言属必要或适宜,或与此有关之一切行动、事宜、契据、文件及事项,及使本决议案所述任何其他事宜生效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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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将本公司英文名称由“YTO Express(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更改为“YTOInternational Express and Supply Chain Technology Limited”,并采纳“圆通国际

快递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之中文双重外国名称,以取代现有双重外国名称“圆通速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自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公司更改名称注册证明书,确认新名称已注册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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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1月,圆通速递国际发布公告,由于现有总服务协议及现有总包机协议均将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因此订立总服务协议及总包机协议以续签相关协议。期限由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57.77亿港元。同年11月5日,圆通速递国际与圆通订立总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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