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选举杨芳、郝振江、李路为公司独立董事

风絮 2022-12-09 18:52:42
人物 2022-12-09 18:52:42 阅读 5292 评论 0

12月9日消息,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通快递”)发布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章武生、俞乐平、沈红波自2016年12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22年12月27日任职期满六年。上述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离任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章武生、俞乐平、沈红波任职期满离任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章武生、俞乐平、沈红波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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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杨芳、郝振江、李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在杨芳、郝振江、李路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由杨芳接任俞乐平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郝振江接任章武生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李路接任沈红波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杨芳、郝振江、李路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均未超过五家,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本次补选杨芳、郝振江、李路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候选人中有1名以上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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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杨芳、郝振江、李路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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