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公司未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801.79万元

云合 2023-06-29 11:40:39
物流 2023-06-29 11:40:39 阅读 2312 评论 0

6月29日消息,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或公司)日前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涉及诉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文件,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深圳新宁、珠海冠宇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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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2015年12月22日,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兰竹东路8号同力兴厂区1号厂房4楼的被告一仓库发生火灾,造成原告存放在该仓库价值20,280,653.84元的货物被烧毁。本次火灾事故造成原告的损失,原告要求被告一、被告二作为侵权责任方承担损失。

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损失20,280,653.8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062,848.09元(以20,280,653.84元为基数,按LPR的标准,暂自2020年7月26日计至2023年4月10日,应计至实际清偿日),前述暂计22,343,501.93元;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01.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8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75.44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84.24%;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6.35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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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表示,深圳新宁将积极应诉,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影响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人民币15,065.85万元。除本次诉讼外,公司及深圳新宁尚有因火灾事故作为被告引发的未决诉讼案件1起。

天眼查资料显示,新宁物流是一家智能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专注于物流服务领域,主要从事进出口货物保税仓储管理、配送方案设计与实施,以及智能化仓储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智能、高效的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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