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截至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云合 2023-07-05 10:50:43
物流 2023-07-05 10:50:43 阅读 2149 评论 0

7月5日消息,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今日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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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圆通速递表示,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圆通速递日前还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经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期股票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6,078,500份,行权起始日期为2022年7月8日,行权终止日期为2023年6月23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自主行权系统进行申报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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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经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期股票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3,509,000份,行权起始日期为2023年6月28日,行权终止日期为2024年6月5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自主行权系统进行申报行权。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共515,217股股份,占可行权数量6,078,500份的8.48%,获得募集资金6,105,321.45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激励对象累计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共6,078,500股,占可行权数量的100.00%,公司累计获得募集资金72,030,225.00元,该项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无激励对象实施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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