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长沙中院准许预重整申请

柏纳 2024-03-14 11:04:57
跨境电商 2024-03-14 11:04:57 阅读 2014 评论 0

3月14日消息,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棵树”)日前公告,公司近日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下发的《通知书》((2024)湘01破申19号之二),长沙中院准许申请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限为3个月,自相关通知送达公司之日起算。

同时,有棵树收到长沙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4)湘01破申19号),长沙中院依法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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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ST有棵树关于法院准许预重整申请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此前公告,有棵树于2月19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圆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圆漾”或“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严重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长沙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告显示,深圳圆漾对有棵树享有债权人民币125万元。根据深圳圆漾与有棵树签署的《和解协议》,有棵树应于2023年10月30日前向深圳圆漾支付完毕前述债权。截至2024年2月19日,有棵树未能向申请人清偿该笔债务。

有棵树在日前的公告中特别提示,长沙中院准许债权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3月13日,公司尚未收到关于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

有棵树也指出,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协商研究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效率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成功率。预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预重整管理人开展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推进公司重整工作进展。同时,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稳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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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ST有棵树关于法院准许预重整申请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官网信息显示,有棵树创立于2010年,定位于互联网+跨境贸易,深度布局跨境电商全产业链,致力于构建全球商品贸易流通体系。有棵树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主要依托Ebay、亚马逊、Wish、速卖通等第三方国际运营平台上300多家成熟店铺,通过整合上游供应链、优化渠道、压缩物流、控制单价等方式,将高性价比的中国产品销往北美、欧洲、东南亚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根据有棵树此前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有棵树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7亿元~3.6亿元,上年同期亏损约3.67亿元;预计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的金额约为2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为4.5亿元~5亿元,上年同期为7.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为全面聚焦跨境电商主业、优化投资结构,并进一步提高资产盈利能力,有棵树计划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科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科树”)持有的江苏中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新能源”)17%股权(注册资本出资额3,400万元)以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陆一诚。本次转让完成后,南京科树将不再持有中交新能源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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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ST有棵树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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