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三星要保护中国消费者权益不得差别对待

电商报 2017-05-31 15:37:34
行业观察 2017-05-31 15:37:34 阅读 1139 评论 0

电商报讯 10月13日消息,由于三星note7存在异常发热、燃烧爆炸等问题,造成部分消费者权益受损、恐慌,已引起国家工商总局的关注,日前工商总局多次约谈三星(中国)公司有关人员,要求三星高度重视中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避免差别对待不同国家消费者。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三星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需实事求是解决中国消费者的合理合法诉求。此外,要加强对商品质量的内部管控,确保投入市场销售的商品质量合格,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动落实法律赋予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自觉承担商品售后服务的责任。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手机,要自觉停止销售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对于存在缺陷的问题手机,应主动报告有关行政部门并采取召回等措施,主动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中消协将监督三星的召回工作,要求三星不能以手机有损,包装或附件不全、有损为由拒绝召回。消费者如持有合约机,应享有同等的被召回的权利,且三星公司不应在合约机与话费之间的计费标准上做出不利于消费者的规定。

消费者在退机或换机过程中,三星公司应为消费者提供数据存储转换服务,并做好保密工作。另外,消费者因配合本次召回所产生的产品邮递费用等运输必要费用由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承担。除向消费者致歉外,还需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

据悉,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 2016年10月11日起,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SM-N9300 Galaxy Note 7数字移动电话机,共计190984台(包含2016年9月14日公告首次召回的1858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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