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变更“虚假凭证”规则情节严重者不得入驻

电商报 2017-05-31 15:37:34
零售 2017-05-31 15:37:34 阅读 1303 评论 0

12月20日消息,淘宝规则于昨日对“提供虚假凭证”等规则做了相应调整,旨在严格把控准入行业的入驻商家资质。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12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

据悉,提供虚假凭证,是指会员为牟取利益向淘宝提供伪造、变造的资质证明材料的行为。资质证明材料一共包括五类,分别为:1、准入类目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2、物流凭证;3、进货凭证;4、授权证明;5、其他证明。一般来说,会员提供虚假凭证的,每次扣12分。

主要变更内容有:

1、将会员入驻特定市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的情形列入情节严重情形;

2、书籍杂志报纸类目、音乐影视明星音像类目准入条件中,由”近90天内“无因营业执照或相关准入资质造假的虚假凭证处罚扣分,变更为不得有营业执照或相关准入资质造假的虚假凭证处罚扣分。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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