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变更提供虚假凭证规则 不当获利将追缴

周兴 2017-12-18 10:29:11
2017-12-18 10:29:11 阅读 1394 评论 0

2017年12月18日,淘宝发布《<淘宝规则>提供虚假凭证规则变更公示通知》。通知显示,淘宝将变更提供虚假凭证的相关规则,以加大管控力度。

此次变更点包含:会员提供虚假凭证的行为若产生不当获利,淘宝可依据法律法规、协议或平台规则收回或追缴;会员资质证明由提交“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为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此次变更规则将于2017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

以下为通知原文:

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维护淘宝网健康的市场秩序,针对部分卖家提供虚假凭证的行为,淘宝网将加大管控力度,拟对提供虚假凭证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7年12月18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如下:

1、新增如何认定“不真实的证明材料”;

2、新增了情形严重的场景,对“出售假冒商品”和“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申诉阶段提供虚假凭证做加重处罚。

淘宝网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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