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电商平台诉刷单平台定案 处罚力度应强化

鸣远 2017-11-17 17:33:50
零售 2017-11-17 17:33:50 阅读 1324 评论 0

日前,阿里巴巴起诉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案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落槌。一审判决简世公司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第一案的判决是对刷单炒信平台的一种警戒,但是要想正在遏制这种失信的行为,应该把重点放在加强处罚力度、注重举报机制上面。

11月16日,,“电商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即阿里巴巴起诉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案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落槌。法院认为,简世公司组织炒信的行为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并扰乱了电商平台的经营秩序,一审判决简世公司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杭州简世公司于2014年成立傻推网,主要业务是从事网络刷单炒信等,商家在此平台上发布刷单任务。

2016年4月5日,在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的举报和协助下,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傻推网,执法人员当场收缴有关设备、账簿及企业资金流转相关财务单据。

2016年12月初,阿里巴巴集团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状告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216万元人民币。此案也成为“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平台案”。

2017年2月15日,此案一审开庭。简世公司代表人也是刷单团伙组织者的杨某在庭上表露出悔意,称如果早意识到组织刷单违法,就不会参与。

在涉及商品和服务的多个主流电子商务平台上,“刷单”现象似乎成了常态。譬如在11月11日,央视曝光了丽江古城两家客栈的美团电商业务存在“刷单炒信、自己写好评、差评随意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要想遏制这种行为,单纯的靠电商平台自纠是过分理想化了。一方面,电商平台天然地缺乏查处刷单的动力。刷单带来的伪活跃,既是商家的流量,也是平台的流量。另外一方面,查处刷单需要人力物力,除了平台内部的信息流、资金流外,平台本身也缺乏查处的手段。

因此,政府的监管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了。但是政府监管者同样面临着刷单查处难的问题,也必须考虑日常监管的成本。在刷单客观捕获率较低的背景下,可以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来实现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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