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MER 宣传措辞引争议 在华涉嫌违反广告法

鸣远 2018-09-29 14:35:30
零售 2018-09-29 14:35:30 阅读 1354 评论 0

9月29日消息,贵妇品牌LA MER(中文名称“海蓝之谜”)最近因一位美妆博主在微博上的长篇控诉,称其在中国有“虚假宣传”的嫌疑。

9月26日晚,一位名为“大嘴博士”的博主表示自己收到了一位粉丝的私信,这位粉丝是一枚大三学生,称已花了上万元还不惜借贷购买LA MER的面霜,希望能修复自己脸上的疤痕,但没有明显作用。

该博主指出,有消费者相信LA MER面霜能修复过敏,甚至脸上的伤疤,是因为LA MER在中国官网上对产品的形容用了“让容颜回复往昔”这一措辞。因此,该美妆博主认为,LA MER存在刻意欺骗中国消费者的行为,并要求LA MER修改官网虚假宣传并停止对中国消费者的欺骗,其次还要对因虚假广告而购买的消费者进行赔偿。

对此,有相关法律人士认为,根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若消费者使用后如果恢复不到“让容颜回复往昔”的效果,则上述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普遍存在无法“让容颜回复往昔”的效果即涉嫌过度宣传甚至属于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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