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手电商发布不正当营销和发布虚假宣传信息专项治理公告日前,快手电商发布关于“不正当营销”和“发布虚假宣传信息”的专项治理公告。2021-10-11 11:13:02
- 快手电商修订“不正当营销”达人实施细则快手电商现对《【不正当营销】实施细则(达人)》进行修订。2024-03-01 00:30:58
- 快手电商开展不正当营销、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行为专项整治10月11日消息,昨日,快手电商发布《关于和的专项治理公告》,将重点整治借助社会公共事件营销或推广商品、利用离奇情节博取用户眼球,再用低价等手段诱导用户购买商品、普通化妆品宣传其具有特殊功效等行为。公告称,快手电商将视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违规次数等情况综合判定,处扣分、暂停使用购物车、支付违约金、封禁快手账号等处理措施,直至清除平台、终止合作。2021-10-11 10:50:38
- 视频号加大不正当营销处罚力度8月14日消息,视频号修订不正当营销实施细则,增加违规场景,加大处罚力度。对于不正当营销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的,将按照违规频次或违规程度,处警告、限制流量、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天,禁止直播1天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暂停使用视频号橱窗功能15天,禁止直播15天。2024-08-14 16:08:56
- 快手电商发布第二期“不正当营销”违规处置公示 重点治理价格炒作等4月1日消息,快手电商日前发布关于“不正当营销”的违规处置公示 。平台鼓励主播在直播间通过真实、诚信的方式与观众互动并进行卖货,反对借社会公共事件、夸大宣传、虚假价格比较、炮制低俗剧本、刻意制造冲突等不正当营销行为吸引流量或卖货,并依据平台规则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处置。平台持续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加大治理力度,通过主动监测和用户举报等多个渠道,从严处置一批违规账号。2023-04-01 16:32:21
- 快手电商公示“不友善内容、不正当营销”违规名单平台决定就“不友善内容”、“不正当营销”进行严厉处置,并予以公示,严格规范电商售卖行为,对违规行为零容忍。2022-03-18 10:04:17
- 微信视频号修订橱窗达人不正当营销细则 调整处罚力度微信视频号近日发布《视频号橱窗达人【不正当营销】实施细则》修订公告,对不正当营销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调整。2023-03-16 22:12:53
- 微信视频号修订橱窗达人不正当营销细则 调整处罚力度3月16日消息,微信视频号近日发布《视频号橱窗达人实施细则》修订公告,对不正当营销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调整。据了解,“不正当营销”行为类型包括借社会公共事件营销;演戏炒作;卖惨营销;不合规抽奖; 虚假福利; 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徽进行商业行为;其他营销不合规等。调整后,这些违规商家分别将被处以1天、3天、7天的橱窗功能封禁处罚,时间上有所缩短。2023-03-16 22:15:24
- 快手电商公示“不友善内容、不正当营销”违规名单3月18日消息,日前,快手电商针对平台近期出现的高举报现象,决定就“不友善内容”“不正当营销”进行严厉处置,并予以公示,严格规范电商售卖行为,对违规行为零容忍。此类行为,平台依据性质严重程度,处以“平台警告,强制学习”或“暂停使用购物车功能,扣违规分,支付违约金,强制考试”。2022-03-18 10:26:04
- 视频号带货直播间封面管理规则发布规则规定封面内容不得含违法违规内容、虚假宣传等侵犯用户合法权益内容、低质量内容、不正当营销内容。2023-12-26 18:01:41
- 视频号加大力度治理低价引流行为10月29日消息,腾讯近日公告称,平台近期在回查中发现部分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存在“利用不正当的营销活动进行低价引流”。腾讯表示,此举影响视频号橱窗用户的观看和购买体验,严重扰乱和破坏公平竞争、平等交易、健康稳定的市场秩序。对此,即日起,平台将加大排查力度抓取低价引流行为。针对此类行为,平台将依据相关规则对违规主体执行禁止开播、封禁橱窗功能、严重者永封、清退店铺等处罚措施。2023-10-29 14:49:24
- 618电商激战正酣,国双AD赋能全链路智能营销护航品牌增长国双AD与国内主流电商平台进行了前后端数据打通。这有助力品牌更加高效精准地评估广告转化效果,而且通过跳转ID打通不包含任何隐私数据,保障了数据安全。前后端数据打通评估,助力康师傅饮品实现智能营销决策 目前国双AD这套前后端数据打通监测方案已经在多个客户中成功应用,康师傅饮品就是其中之一。2021-06-10 14:29:06
- 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公布 带货主播成正式工种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12-02 10:09:48
- 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出炉12月2日消息,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根据定义,互联网营销师是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据了解,2020年,人社部等部门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信息,其中,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工种,带货主播成为正式工种。2021-12-02 09:43:58
- 最高法:网络直播营销必须标明实际销售者3月2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日 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明确直播间运营者要能够证明已经标明了其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并且要达到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程度,否则,消费者有权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还白叟,直播间运营者已经尽到标明义务的,也并非一概不承担销售者责任。2022-03-02 10:48:35
- 吉宏股份全资子公司拟1800万美元认购投资基金份额11月20日消息,吉宏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吉宏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800万美元认购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Novus Spectrum Growth OFC之子基金Novus Spectrum Growth I Fund的投资基金份额。主要专注投资于全球消费品行业,尤其是中东和非洲地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营销、分销消费品的科技驱动型企业,以及从事该等产品的供应链、包装及零售的机构。2024-11-20 10:16:58
- 淘宝网调整不正当注册实施细则 2月22日生效淘宝网将进一步明确不当注册的的排查和认定过程。2022-02-15 11:41:36
- 天猫调整“不正当牟利”规则 3月22日生效为营造良好的天猫市场运转机制,天猫拟对“不正当牟利”规则进行调整。2022-03-15 12:14:21
- 苏宁调整《不正当牟利解读及处理细则》 3月31日生效为提升消费者在苏宁易购的购物体验,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苏宁易购现针对不正当牟利解读及处理细则进行调整。2022-03-28 09:44:30
- 泡泡玛特因不正当有奖销售被罚5万元近日,天津泡泡玛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结果是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2022-04-15 11: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