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平台招聘信息含歧视性内容 律师:可投诉、举报

青云 2021-03-12 10:39:25
生活服务 2021-03-12 10:39:25 阅读 1929 评论 0

3月12日消息,近日,江西南昌一女子通过招聘平台去某公司应聘人事岗位时,被要求填写恋爱经历和时长,引发热议。

在质疑招聘企业侵犯应聘者隐私、变相询问婚恋情况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己也有相同的经历。

而在“女子应聘公司人事岗位,被要求填写恋爱经历”话题发酵后,江西省南昌市人社局安排了红谷滩区劳动监察部门前往涉事企业询问情况。

涉事公司负责人表示,已经认识到前述招聘做法欠妥,并现场出具了《情况及整改说明》,删除了应聘人员登记表中“恋爱经历”内容,表示以后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招聘员工。

据悉,近年来,由于覆盖广、成本低、实效性强等特点,网络招聘成为用人单位招聘和求职者求职的主要渠道之一。

不过,在网络招聘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如虚假招聘、利用招聘行骗、泄露用户信息、地域歧视等一系列问题,带来对网络招聘服务机构和平台信息审查和保护义务及制度的拷问。

值得一提的是,3月1日起,人社部出台的《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网络招聘服务领域第一部部门规章,明确规定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等。

规定指出,如果用人单位在面试等招聘环节进行性别、地域、民族等歧视或限制,应聘者也可根据规定向网络招聘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招聘平台再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有律师建议,应聘者还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涉事用人单位,或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为依据寻求司法途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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