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调整商家发货管理规范 11月12日生效

云合 2021-11-08 09:15:24
零售 2021-11-08 09:15:24 阅读 119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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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消息,苏宁易购11月5日发布关于《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更好地提升商家在苏宁易购的经营体验,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苏宁云台有关规定,现对《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规则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11月5日公示,将于2021年11月12日生效。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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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苏宁易购商品资源管理规范》变更后,订单不符合本规范第三条发货要求的,视为延迟发货,苏宁易购将进行如下处理:延迟发货情节严重的,下架商品。对于延迟发货的商家,将根据延迟发货率(延迟发货率=考核周期内迟延发货订单量/考核周期内总订单量)进行以下考核: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延迟发货订单每单扣1分,每周不超过6分;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延迟发货订单每单扣1分,每周不超过8分;其中周度延迟发货率≥50%且延迟发货订单数≥50单视为情节严重,扣12分。

同时除定制、预售及大件等其他特殊情形的商品,消费者在四十八小时内查询不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且商户未另外告知的,商家需以发放苏宁云钻方式赔付消费者,需按照支付金额的5%进行赔付(但不低于500个云钻,不高于5000云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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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商品资源管理规范》显示,发货是指除特殊商品外,商家应当在消费者付款后(在线支付订单付款时间以系统记录的买家付款成功的时间为准,货到付款订单以系统记录的买家提交订单成功的时间为准)二十四小时内将消费者所售卖购买商品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苏宁云台系统,且消费者在四十八小时内能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定制、预售及大件等其他特殊场景商品遵循买卖双方约定承诺发货时间或者页面承诺发货,商家参加苏宁易购大型活动以活动官方要求发货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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