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直播行业大震荡

电商头条 2022-06-24 08:59:25
行业观察 2022-06-24 08:59:25 阅读 7016 评论 0

自五月初《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出台,打赏榜单被全面取消后,网络主播行业又迎来更为严格的规定。

6月22日,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广电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发布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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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文化和旅游部官网)

该《规范》所覆盖的对象包括在网络平台直播、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的人员,并且虚拟主播也在此列。

《规范》中除了十八条主播和行业应当遵循的正向行为规范和要求以外,还在第十四条中着重划出了31条违法违规行为,也就是主播不能触碰的“红线”。这些行为大多早就在法律法规中有着明文规定,只是在这里针对主播进行了细化。

其中,有如下几点的针对性更强,值得各平台和主播高度重视:

为整治“饭圈”乱象,《规范》的第六条指出,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

第十四条中,更是明确要求主播不得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

自从今年年初,国家网信办对豆瓣等平台的“饭圈”乱象进行整治后,相关的不良行为已经少了很多。此次在对网络主播的规范中再次重申,可视作更深层次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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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络直播中一些博取流量的行为,《规范》也做出了细化要求。比如在第十四条中提到,网络直播中不得出现“铺张浪费粮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

早在2020年,央视新闻就曾痛批大胃王吃播中存在的严重浪费问题。并且,当时大火的大胃王mini、密子君等都因涉嫌催吐造假被点名批评。大胃王吃播的背后,是哗众取宠、误导消费,《规范》对网络主播的暴饮暴食行为再次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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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针对部分主播为博取流量而“蹭热点”的行为,第十四条中还规定,网络主播不得“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炒作或者蓄意制造舆论“热点”。

2021年,奥运冠军全红婵走红后,老家受到了各平台主播的轮番骚扰,“网红”们不顾对方隐私,大肆传播全红婵家人的日常生活。近日,唐山烧烤店事件发酵后,疑似有网红在烧烤店门口拍视频打拳以博取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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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直播平台上,但凡出现热点事件,总会有主播奔赴现场。他们不是报导事实的记者,而是哗众取宠的小丑。这些“网红”的负面新闻总是引起全网公愤,然而他们所处的平台又难以及时发现,《规范》的发布有助于提高各平台的管控意识。

第十四条中还指出,主播不得“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刷礼物抽奖’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相比于5月份的《意见》,这次的规定更加严格,且明确了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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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除了禁止主播引诱未成年人打赏外,《规范》还要求直播不得介绍或展示容易被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进行商业宣传或表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针对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数据造假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规范》也在第十四条中对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二是不得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直播销售专营、专卖物品等;

三是不得通过“弹幕”、直播间名称、公告、语音等传播虚假、骚扰广告。

前不久,有媒体曝光演员谭凯在直播带货的时候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称其“信口开河、突破底线、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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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谭凯当天的直播情况来看,他不断强调自己所带产品的优越性,诸如“真的”“只有”“仅此一家”“独一无二”等肯定性违规用语层出不穷。因而他遭受虚假宣传的质疑也实属正常。

《规范》发布后能够让主播们意识到,直播并不是一个零门槛的行业。主播需要具有基本的职业素养,并清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因而对于此前社会关注的网络主播偷逃税现象,《规范》第十一条更是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从之前的直播带货主播薇娅、雪梨,再到最近的游戏主播“帝师”、秀场主播徐国豪,网络主播逃税新闻层出不穷。公众在对他们逃税金额之高感到震惊的同时,也纷纷猜测他们是否还有复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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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规范》则是明确指出,“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比如薇娅的团队在淘宝另起炉灶,推出了“蜜蜂惊喜社”,但她本人就没有再次出镜的机会了。

除了上述这些规定以外,《规范》最引人注目的一条要求是关于网络主播的执业资质。第十三条提出,“网络主播应当自觉加强学习,掌握从事主播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而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还需要“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这一条规定可视作主播行业准入门槛的开始。虽然目前抖音等平台已经要求医生等职业的主播必须通过平台审核,但还未强制要求其它专业领域主播。《规范》一经实施,有助于用户免于受到各种“专家”的误导,同时也增强了各专业领域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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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过去的各类《意见》,《规范》向各平台提出了针对违规主播的具体惩治措施

一是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

二是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

三是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靠的不仅仅是监管曾立规,更需要各平台严格执行,各主播自觉遵守。只有在规范中前行,直播行业才能长久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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