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太火 物业也来搅一局

鸣远 2017-11-16 17:30:31
生活服务 2017-11-16 17:30:31 阅读 1048 评论 0

11月15日,北京某物业公司将摩拜单车告了法庭,物业公司诉称,摩拜单车在停车场乱停乱放,影响了物业管理秩序,索要管理费用100元。庭审中,摩拜单车答辩称,摩拜早已采取措施治理违停问题,但无奈物业用铁链将将摩拜单车锁在地下车库,不属于无因管理。该案现已被法庭驳回。

庭审中,该物业公司诉称,自2016年8月10日开始,公司负责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东区停车场的管理,随着近年来摩拜单车的推广,自2017年春节以后,小区内共享单车的使用量陡然大增,尤其是近几个月,每天上百辆单车不规则地停放让小区内面目全非,每天物业管理人员都可以清理出大量随意停放的单车。

因多次与摩拜公司沟通无果,为保证小区的管理秩序和行人安全,公司花费人力物力将小区内随意停放的单车及时清理并摆放整齐,摩拜单车存在着监管不足,因此要求摩拜公司支付相应的管理费100元。

对此,摩拜辩称,物业公司没有诉的利益,不是提起本案无因管理之诉的适格原告,其也没有证据证明实施了对摩拜单车的管理行为,退一步讲,即便其实施了所谓的对共享单车的管理行为,公司也没有因此获得法律上的利益。

摩拜表示,摩拜作为单车公司已经尽最大可能,用户协议中有提示用户停车规则,线下投入大量的运营人员对单车进行管理,推广电子围栏等。现在摩拜单车每天派两个人对高碑店东区的共享单车进行管理。而且物业公司私自扣押摩拜的单车,侵害了摩拜单车利益。

据了解,涉案小区系开放式管理的小区,大门没有保安值守,允许车辆自由出入,小区没有张贴“共享单车禁止入内”的相关标识,也未规划专用的自行车停放区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主张其实施的无因管理行为主要是集中和清理,并因此支付了相关的费用。在物业公司与摩拜信息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上述集中和清理行为确有无因的成分,但实难称之为“无因管理”。

并且,物业公司将摩拜单车用铁链锁住在地下车库,摩拜单车很难被用车人找到使用,进而直接影响了摩拜单车的所有人及管理人通过出租摩拜单车获取相应收益,故我们很难说物业公司在本案的行为避免了摩拜信息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失或使得摩拜信息公司因此受益,物业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最后,法院驳回了原告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请。宣判后,原告代理人当庭表示要上诉,被告代理人表示同意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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