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月2日消息,苏宁易购发布公告,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债券18苏宁01、18苏宁02、18苏宁03、18苏宁04、18苏宁05、18苏宁06、18苏宁07交易将按照规定调整投资者范围,仅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买入前述债券,原持有债券的非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此前,苏宁易购发布业绩预告,2020年预亏亿元至亿元。
  2. 苏宁易购公告称,根据苏宁云台有关规定,现对《苏宁云台商家价格管理规范》规则进行调整
  3. 公告称,为更好地解决消费者与商户之间关于生鲜类商品纠纷处理,提升平台对消费者的服务保障,现将调整《生鲜类商品纠纷处理判责标准》规则。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5月18日公示,将于2021年5月25日生效。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如商家的配送周期超出7天或超出双方约定时间的,消费者有权拒收商品,拒收后商家应为消费者办理全额退款。
  4. 5月25日消息,苏宁易购近日发布关于《苏宁拼购平台商家广告宣传管理规范》调整公告 。公告称,因国家法律法规更变,为更好服务规范平台商户广告行为,现将调整苏宁拼购平台商家广告宣传管理规范》规则。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5月20日公示,将于2021年5月27日生效。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 苏宁公告称,为规范商家使用苏宁易购在线客服系统的行为,现将调整苏宁易购在线客服系统服务使用规范》。
  6. 9月3日消息,苏宁易购9月2日发布《大聚惠收费规则》调整的通知 。公告称,为了规范商家在苏宁易购平台的经营秩序,有效的提升平台运营效率,优化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大聚惠频道将进行功能优化升级,因此对《大聚惠收费规则》规则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9月2日公示,将于2021年9月8日生效。公告显示,《大聚惠收费规则》变更后,优惠说明和优惠范围相关条款全部删除。
  7. 苏宁易购公告称,为规范商家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平台秩序,现将调整《发布非约定商品解读及处理细则》。
  8. 苏宁公告称,为更好地规范商家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平台秩序,现将调整《不配合平台管理解读及处理细则》。
  9. 苏宁公告称,为规范商家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平台秩序,现将调整《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
  10. 苏宁易购10月13日发布《抖音小店收费一览表》调整公告。
  11. 苏宁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抖音小店收费”类目经营政策,现针对部分类目佣金扣点进行调整
  12. 苏宁现对《苏宁云台商家发货管理规范》规则进行调整
  13. 苏宁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抖音小店收费”类目经营政策,现针对部分类目佣金扣点进行调整
  14. 苏宁易购现对《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进行调整
  15. 为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宁易购现针对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进行调整
  16. 为提升消费者在苏宁易购的购物体验,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苏宁易购现针对不正当牟利解读及处理细则进行调整
  17. 苏宁易购现针对苏宁易购各类目招商资质要求进行调整
  18. 苏宁易购现将商品管理要求、违规发货处理考核进行调整
  19. 5月25日消息,苏宁易购近日发布公告称,因国家法律法规更变,为更好服务规范平台商户广告行为,现将调整苏宁拼购平台商家广告宣传管理规范》规则。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5月20日公示,将于2021年5月27日生效。《苏宁拼购平台商家广告宣传管理规范》变更后,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规定:商家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
  20. 3月28日消息,苏宁易购近日发布通知称,为提升消费者在苏宁易购的购物体验,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宁易购现针对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进行调整,2022年3月31日生效。商家向苏宁易购工作人员或其关联方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二十四分。